2007年度东方讲坛举办点年检通知
东方讲坛各举办单位:
根据《东方讲坛实施办法》和《东方讲坛加盟章程》规定,现将2007年度东方讲坛举办点年度检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年检单位
2007年6月30日前加盟东方讲坛的举办点均需参加本年度年检。
二、年检内容
请登陆东方讲坛网站www.dfjt.net(公告通知栏)下载、打印、填写《东方讲坛举办点年度检查报告书》,一式二份。由举办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名、单位盖章后,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东方讲坛办公室。讲坛办公室经审核、盖章后,一份发还举办单位留存,一份由讲坛办公室存档。并请举办单位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档作为附件,发送至指定邮箱(dfjtnj@126.com), 主题栏请写明“举办单位名称+07年年检”字样。
三、奖项申报
1、优秀举办点申报条件
年度举办讲座达10场以上的单位。
2、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条件
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:
(1)指导、协调、组织多个举办点开展东方讲坛工作,年度举办讲座达30场以上的单位;
(2)年度组织专题系列讲座达30场以上的单位。
3、由申请单位填写《东方讲坛2006年度奖项申报表》,文字稿于2008年2月22日前报送东方讲坛办公室,电子文档作为附件同“年检报告书”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4、入围2007年度优秀举办点、优秀组织单位的名单将在东方讲坛网站(www.dfjt.net)发布,接受社会公众的评选。
东方讲坛办公室
2008年1月18日
附二:《东方讲坛2007年度奖项申报表》 [下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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